安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考
安徽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根据皖自考委[2004]07号和[2006]09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充分利用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资源,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决定在我省部分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开展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教育试点工作。
安徽师范大学是我省最早开展自学考试工作的主考院校之一,也是我省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最多、考生最多、毕业生最多的院校,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自学考试基本原则、坚持为考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坚持发挥主考院校的示范作用,坚持自身办学特色,先后为我省培养了12万多名毕业生,遍及全省各个行业,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1年和2006年连续两次荣获教育部授予的“全国自学考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自考委和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招生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招生专业
体育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本科)、英语教育(本科)、旅游管理(独立本科)、学前教育(独立本科)、小学教育(独立本科)、教育学(独立本科)、心理健康教育(独立本科)、秘书学(独立本科)、旅游管理(专科)、学前教育(专科)、小学教育(专科)、心理健康教育(专科)、秘书学(专科)、历史教育(本科)
二、招生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专科在校生。
三、学历层次与学制
开设专业为专科升本科和本科第二学历,学制两年。
四、免试条件
1、高等学校的本科生,报考高等教育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与原所学专业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
2、高等学校的专科生,报考高等教育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凡取得专业考试计划中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并通过实践技能和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安徽师范大学副署的毕业证书。毕业论文良好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通过我校组织的两门学位课程加试成绩合格,“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通过英语(二)或PETS(三)考试成绩合格,经本人申请,我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授予学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参照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教计[2006]15号文件标准收费。二学历专升本学费每生每年1400元。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联系电话:0553-3883521,3869271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